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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传志快物流一年被爆站点至今仍无法运营

※发布时间:2017-11-22 11:48:4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去年,他通过网上了解(相关情况)后,成为上海传志快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志快物流)的一名加盟商。然而直至目前加盟网点仍无法运营。

  期间,他与多位加盟商多次询问传志快物流开网时间,对方一拖再拖。无奈之下,去年年底,孟飞与20多家加盟商远赴上海,要求传志快物流退还加盟费——未果。

  春节之前,第一物流全报道了类似事件——广州好又快物流收取加盟费却迟迟不开网运营。如今,传志快物流为何迟迟不开网?是否存在不退还加盟费的问题?

  “我当时怎么就听他们的忽悠了呢!”谈及去年的一个错误决定,至今让甘肃张掖市的孟飞(化名)后悔不已。

  一心想要“发家致富”的孟飞动了心,留言询问相关加盟事宜。不久,传志快物流招商部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孟飞,并邀请有加盟意愿的加盟商到位于上海的传志快物流总部考察。

  “说是考察,其实就是在传志快物流的办公楼里参观了一下。期间他们还向我们展示了工商营业执照、道运输许可证和快递许可证。”孟飞介绍说。

  上海“考察”之旅后,传志快物流招商部工作人员三番五次打电话劝说孟飞尽快签署加盟合同,或者先交一部分订金,传志快物流为其分配“较好的服务片区”。

  但是对于贸然进入一个陌生的行业,孟飞一开始还是有顾虑的——行业发展前景真的像传志快物流描绘得那么好?传志快物流靠得住吗?

  为了进一步打消孟飞的顾虑,传志快物流将已经加盟传志快物流的“加盟商”的联系方式告知孟飞——询问的结果基本与招商部人员所说一致。

  去年3月,孟飞与传志快物流签署了加盟“快递+快运”双网络的合同,成为传志快物流的甘肃张掖市的代理商。并总计缴纳了12万元加盟费。

  合同签署后不久,孟飞便以1万元/年的价格租赁下一处门市,打算大干一番,然而至今未等到网点可以开业的消息。

  事后,孟飞仔细回忆从咨询加盟事宜到签署加盟合同的全过程,渐渐发现了诸多疑点。传志快物流迟迟不开网,以及孟飞和多位加盟商数次催促无果,让孟飞更了自己的推测。

  1、雇佣“托儿”?据孟飞称,传志快物流提供的加盟商,可能是一个“托儿”。目的是为了让其相信加盟传志快物流是一个不错的致富机会,尽快缴纳加盟费。“9月份以后,这个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孟飞给出自己的理由。

  “签合同时,传志快物流承诺最迟10月1日开见网。”然而,直至记者发稿时,孟飞的网点仍然无法开门迎客。

  如乙方不能在签订合同时立即支付相关费用的总款,应立即支付合同订金,定金金额为2万元,之后2016年3月31日内将其剩余款项汇到甲方指定的账户,如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支付合同总款,视为自动放弃,已支付的定金归甲方所有,不再退回。

  据孟飞介绍,他是在签合同当日向对方指定账户汇入2万元,余下的10万元分为4万元和6万元两笔,于3月31日和4月15日汇出。

  孟飞称,他了解到的情况,传志快物流招商的加盟商,仅市一级就有近300人,他们与其都有着类似的。

  4、未取得全国快递经营资质。工商总局官网的信息显示,传志快物流成立于2005年7月,法人是刘海红。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运,货物运输代理,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从孟飞反映的情况分析,传志快物流在全国范围内招募快递加盟商,应该取得了全国快递经营许可证。而孟飞称,传志快物流的快递业务的经营范围仅限于上海地区。

  记者在国家邮政局官网上,未查询到传志快物流具有经营跨省快递业务的资质。而在上海邮政管理局官网上查询到信息,印证了孟飞的说法。

  孟飞告诉记者,传志快运、传志快物流就是一家公司。“其实,传志快物流的法人还是上海传志物流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记者在查询传志快物流相关信息时发现,在传志快运集团官网的“联系地址”一栏下是传志快物流的信息。

  无奈之下,去年12月,孟飞和20余名同病相怜的加盟商,来到传志快物流的上海总部办公楼讨要说法——退还加盟费。

  孟飞告诉记者,“我是12月6日抵达的,在上海呆了10天。有的加盟商在上海停留了半个月之久。”

  他们来到传志快物流总部要求对方退还加盟费。孟飞告诉记者,对于他们的,传志快物流相关负责人回应称:

  1、半年才能退还加盟费。据孟飞介绍,对方要求他们填写“退网申请表”,并称最快6个月才能退还加盟费。

  2、需要扣除网络建设费。传志快物流相关负责人还称,6个月后退还的加盟费,必须要扣除网络建设费和人员工资等费用。

  “按照他们的算法,如果扣除了相关费用,12万元的加盟费几乎一份钱都不剩”,孟飞说,他们自然不能同意这样的结果。

  在孟飞提供给记者的一份加盟合同上,有这样一条:“(2016年)双十一前,如公司不能正常运营,公司退还全部加盟费和金”。

  就孟飞反映的问题,记者向上海传志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海红核实。截至发稿,刘海红未给予任何回复。

  记者再次提醒想要加盟快递的创业者,在签署加盟合同前,一定要擦亮眼睛,多方考察、了解所要加盟的公司的情况。

  ◎以加盟方式组织经营网络的,在未取得相应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前,不得以经营快递业务名义招揽加盟商;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被加盟人与加盟人均应当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加盟不得超越被加盟人的经营许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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