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综合物流> 文章内容

白云机场关于白云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含电子口岸大楼)项目运营发展的关联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9 23:35:0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白云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 (含电子口岸大楼) 项目运营发展 的关联交易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1 1 日 -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 人,参加本次会议并进行表决的董事 3 人 ( 6 人回避表决)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 《关于白云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含电子口岸大楼)项目运营发展的关联交易议案》 。 具体如下:

  为满足白云机场航空物流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拟与集团公司签署《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含电子口岸大楼)项目运营发展协议》(下称“协议”), 向集团公司租赁 白云机场国际 1 号货站东侧地块约 18600 平方米的土地, 用于建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含电子口岸大楼) 工程,并 向集团公司支付租金及专项业务服务费 。

  集团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持有本公司股份 712,591,45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1.96%。本次公司向集团公司租赁土地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租赁类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项的关联关系情形。

  集团公司: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 282 号;代表人:张克俭;成立于 1993 年 3 月 11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伍亿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航空器起降服务;旅客过港服务;安全检查服务;应急救援服务;航空地面服务;客货销售代理、航空保险销售代理服务:飞机维修工程,保税物流业务,停车场、仓储、物流配送、货邮处理、客货地面运输等服务;通用航空服务、航油设施建设与运营,航空运输技术协作中介、航空信息咨询及航空运输业务有关的其他服务。

  本次建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 (含电子口岸大楼) 工程使用 的土地位于白云机场 国际 1 号货站东侧地块 内 。

  本次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 (含电子口岸大楼) 工程建设用地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 1 )集团公司已就坐落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面积为 14,394,915 平方米( 21592 亩)的国有土地,由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于 2006 年11 月 15 日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穗府国用( 2006 )第 1200022 号)。集团公司已拥有上述土地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交通设地。

  ( 2 )广东省国土厅已于 2013 年 8 月 1 日出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核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的函》(粤国土资利用函〔 2013 〕 1684 号》,同意集团公司对上述 14,394,915 平方米( 21,592亩)的国有土地可采用授权经营方式处置。

  ( 3 )本公司为满足航空物流综合服务业务发展的需要,拟租用集团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穗府国用( 2006 )第 1200022 号)范围内的白云机场国际 1 号货站东侧地块约 18600 平方米土地,用于建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含电子口岸大楼)工程,并 向集团公司支付租金及专项业务服务费。

  根据集团公司 白云机场土地租金及专项业务服务费管理要求, 参考集团公司 与其他经营主体在白云机场租赁土地的合作经营方式, 经双方协商确定土地租金及专项业务服务费 。

  协议有效期为 20 年,其中:项目建设期 2 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租期 18 年,自建设期满之日起计。

  第 1 计费年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 15.08 元的标准收取。每个计费年租金标准均在上个计费年标准基础上递增 3%, 按月支付。

  自 建设期满之日起按年收取, 按项目每年审计报告中营业收入 4%的标准计收。专项业务服务费设保底金额 158.36 万元/年,以项目上年度审计报告中该项目营业收入为基础计收, 按月支付。

  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 白云机场航空物流业务快速增长的需要, 尽快解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工程建设用地需求, 增加 白云机场综合物流服务生产经营硬件设施,提升公司航空物流业务经营效益。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6 名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就该项议案与董事进行了沟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公司与关联方集团公司签署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含电子口岸大楼)项目运营发展协议》 ,有利于确立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范围,满足公司在白云机场航空物流综合服务的需要;

  推荐: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