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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统计数据看美日动漫产业发展状况

※发布时间:2017-11-18 10:15:1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中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榜样?不管是还是学者,都会异口同声地说:“美国和日本。”为了让你相信,他们还会有一系列数据支持,如美国文化产业产值占P比重达20%还多,而日本,仅动漫产业的产值就占P比重超过10%。不得不说,仅这两个数据,就让中国文化产业感觉压力“山大”。

  然而记者在搜集资料过程中也经常发现,对于这两个“著名”统计数据,不管是网络上还是和期刊上并没有一致的说法,如美国文化产业占P比重这一数据,从12%到1/3不等。作为正在努力瞄着5%的目标奋力前进的中国文化产业业界来说,知己知彼至少能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潜力有个更清晰的认识。

  记者在网上查到的使用最多的数据,是美国文化产业的产值约占P的20%左右,尤其是以下一组数据最频繁的在各种文章中出现:2006年美国的P是132200亿美元,文化产业的产值为26400亿美元;美国的文化产品占据着40%的国际市场份额。其中美国控制了全球75%的电视节目的生产和制作;而美国动画业的产值几乎占据全球市场的30%,达到310亿美元;美国的电影产量占全球的6.7%,却占领了全球50%的放映时间;此外美国的体育产业总规模约为3000亿美元,约占P的2.3%,其中仅NBA一项就达到了100亿美元。不过也可以看出,这个所谓的美国文化产业产值是包含体育及其相关产业在内的,其范畴大于目前国内的文化产业分类。

  而记者通过多种途径检索之后,最后在《中国文化产业学术年鉴》(1979-2002年卷)中发现,目前网络上发表的关于美国文化产业比例问题的文章,最早可追溯到《经济日报》2000年10月27日发表的《文化创业空间究竟有多大》一文。文中提到,据统计,当时“美国文化产业的产值已占P总量的18%至25%,400家最富有的美国公司中,有72家是文化企业,美国音像业已超过航天工业居出口贸易的第一位”。此后,由2002年中央办公厅调研室发布的《2001-2002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中的《“文化产业”概念的正式提出及其背景》一文是第一次有文件引用这一数据。现如今,《经济日报》的数据源自何处已不可考,然而已过10多年,这个数据却仍广泛被各类文章和所引用,只是出现稍许浮动,如提高到1/3或下降到12%,但“72家是文化企业”的数值比率在这10多年却从未有所变动。至少这个数据,在已过了11年的今天,是有问题的。

  其实这与美国对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分类体系、统计方式和文化企业组成有关。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在很大程度上,如今的美国文化产业更多是由跨国公司来运作的,而这些跨国公司的大部分又都不以美国为主体。这似乎是一种悖谬:美国文化产业既然背靠跨国公司从全世界获利,但最终控股的公司却掌握在其他国家商人的手中,虽然对国家而言美国仍是最大的受益者。”而美国在进行P统计时仍会把跨国文化企业这一部分加入其中。据悉,在好莱坞最具实力的电影制片厂之中,哥伦比亚三星是日本Sony公司的子公司,而福克斯(Fox)的母公司则是的新闻集团。在流行音乐产业部门更是如此,除了美国的WEA公司之外,更多在美国市场上赚取钞票的是日本的Sony、荷兰的Polygram、的BMG、英国的Thorn EMI公司等。

  日本的动漫产业可谓成功的典范,因此也成了中国动漫产业的参考对象和追赶目标。然而记者发现,关于日本动漫产业的一系列数据也是混乱不堪,尤其是追溯到五六年前,一些被广泛引用的数据在今天看来甚为。

  如记者在2006年的不少文章中发现,当年“全球动漫产业的产值在2000亿美元到5000亿美元之间,而日本的动漫产业年产值达到230万亿日元,成为日本第二大支柱产业”。根据日本今年发布的2010年日本国内生产总值按当年价格计算为4791791亿日元,而日本近年来经济增长幅度不大,可估算当时日本动漫产业占P比重可能超过50%!

  而目前最为流行的数据便是“日本动漫产业所占P比重超过10%”,以此估算,日本动漫产业产值应约在48万亿日元,也就是8000亿美元。而这已基本是全球动漫产业及其衍生品产业产值之和,这让居于榜首的美国何处容身?

  根据日本数码内容协会《数码内容2004》的统计,以动漫产业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日本文化创意产业,2004年的产值达到12.8万亿日元,约占日本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2.5%,其中影像产品4.4万亿日元,音乐产品1.7万亿日元,图书报刊出版5.6万亿日元,游戏1.1万亿日元,超过了农林水产品产值10万亿日元。如果与相关的通信、信息服务、印刷、广告、家电等合计起来,更是高达59万亿日元的规模。只有这样把动漫产业范畴广义化,方能达到目前国内广泛流传的10%的比例。

  综合各种资料看来,目前《数码内容2004》发布的数据相对比较合理,具有一定参考价值,也就是说,日本的动漫产业所占P比例应在2%至5%之间。这样说来,国内动漫产业也少了很多压力,但其在全球动漫产业中的亚军,是目前P总量已超日本的中国仍难以望其项背的,正所谓尚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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