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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五象粮油食品加工仓储项目场平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9-21 21:07:5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象粮油食品加工仓储项目场平招标公告.doc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等有关,现对五象粮油食品加工仓储项目(场平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五象粮油食品加工仓储项目(场平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GXJXZBNN2015-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莉敏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4楼

  联系方式:梁新琪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莉敏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滨湖46号国海大厦11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报建备案编号:17150174

  建设地点:南宁市良庆区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内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78033.5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3000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施工范围要求:本工程回填土地基处理深度约为9m。回填土施工前,需去掉原有土体表面含大孤石或障碍物较多的石头淤泥及杂填土。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外地来邕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建管【2012】13号),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本次招标不接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投标报名。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为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的信息必须一致)。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1日09:00至2015年09月25日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25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10: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七、其它补充事宜

  五象粮油食品加工仓储项目(场平工程)施工(项目编号:GXJXZBNN2015-38)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象粮油食品加工仓储项目(场平工程)已由南发改五象(2014)2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施工范围要求

  报建备案编号:17150174

  建设地点:南宁市良庆区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内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78033.5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3000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施工范围要求:本工程回填土地基处理深度约为9m。回填土施工前,需去掉原有土体表面含大孤石或障碍物较多的石头淤泥及杂填土。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外地来邕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建管【2012】13号),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投标报名。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为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的信息必须一致)。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9时至2015年9月25日17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图纸。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图纸押金2000元,须在开标后5日内由投标人退还图纸及图纸押金收据后退还给投标人图纸押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网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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