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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安全 是大行应尽之责

※发布时间:2019-3-29 3:06:4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乃三大攻坚战之首,其中,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更是重中之重。今年的工作报告也强调,“我们有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就此,金融机构应如何做?期间,《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代表、中国建设银行湖南分行行长文爱华,他结合多年金融从业经验以及当下经济金融形势,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文爱华认为,真正对系统性风险有直接影响的因素分三个方面,一是风险过于聚集,超过自身承受的范围。比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隐性刚性兑付,把本该由投资者个体承担的风险累加在商业银行身上,商业银行一旦盲目扩张,超过自身承受能力就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二是风险。风险转移只意味着风险的分散承担,而系统性风险是不可分散的,因为分散并不减少风险总量。一些金融机构采取掩耳盗铃的办法,把风险转移到表外或者掩埋起来,风险敞口仍然没有出表。三是短期行为。如一些金融机构试图把风险后移,满足一时的业务扩张需求。

  文爱华认为,第一,国有大型银行应该严格控制自身风险。国有大型银行要以高于普通银行的标准,做到主动识别风险苗头、化解梦见钱被盗风险隐患、处置风险、阻断风险传染,确保不出问题或者出了风险自行妥善化解。适度发展,防止盲目扩张,合理确定发展战略和利润目标,避免单纯追求利润、盲目追求规模的短期行为,将有效防控风险作为重要生命线来守护。

  第二,国有大型银行应成为金融泡沫、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金融服务必须立足于实体经济的真实需求,金融服务的供给规模也应与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相匹配。如果金融创新或金融服务脱离了实体经济的实际需要,金融业极易出现海市蜃楼般的虚假繁荣,这也是金融泡沫产生的根本原因。

  第三,国有大型银行要做市场秩序、降低市场风险的“定海神针”。大型银行不仅要考虑自身的商业利益,更要考虑作为市场引领者的社会责任,主动宏观金融体系稳定和金融安全。

  第四,国有大型银行应承担起发展普惠金融业务的社会责任。一方面,作为国有控股大型银行,应将信贷目光聚焦到普惠金融、大力开展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努力服务大型企业“走出去”等方面;另一方面,大型银行凭借全球化服务网络优势,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工具,可大幅提升风险管控效能,迅速降低经营成本,并将这些传统金融服务的难点领域开辟成风险可控、盈利可期、空间广阔的新兴领域。

  第五,大型银行还应自觉成为金融消费者的领航者。大型银行应加快落实、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机制,建立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制度,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风险及专业复杂程度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