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信息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5-11 11:02:4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17年全区信息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加快推进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扎实落实2017年《自治区工作报告》确定的信息化重点任务,促进全区信息化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以“云惠”为统领,围绕打造政务民生信息化的特色、信息经济发展的品牌、中阿网上丝绸之的枢纽三大主攻方向,重点实施7项行动,初步构建全区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共享水平显著提升,云计算数据中心规模进一步扩大,信息化和传统产业融合深入推进,中阿网上丝绸之取得新进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富裕和谐美丽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1.全面推广“八朵云”应用。加快推动政务、社保、民政、卫生、教育、旅游、商务、“八朵云”向基层延伸,拓展云应用的覆盖广度和应用深度,切实让社会感受到信息化带来的方便和实惠。根据应用推广情况,适时启动“八朵云”二期工程,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干部教育、管理和网络培训,干部健康管理等领域的业务工作信息化覆盖水平,加强业务协同、信息资源整合和数据分析应用,积极探索可持续的市场化建设运维模式,逐步减少直接投资。(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卫生计生委、教育厅、旅游发展委、商务厅、党委委、、组织部、保健局等部门负责)

  2.加快“N朵云”应用建设。加快2016年启动的“N朵云”应用项目建设,争取2017年8月底前建成运行(自治区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围绕公共服务优化,在食药云、住建云、农业云、文化云中,启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追溯、房地产及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农产品质量溯源、文化资源汇集共享及市场监管、全民健身、网上工会等领域的应用系统建设。围绕行政效率提升,在财经云、国土云、环保云、科技云中,启动综合治税、金融风险监测、自然资源监管服务、质量综合管理、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应用系统建设。围绕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在安全云、质量云、交通云中,启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安全生产防控、质量监督服务、桥梁健康监测、高速公智能管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两客一危”车辆监管等领域的应用系统建设,推动全区信息化水平整体提升,2017年年底前实现主要功能上线运行(自治区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3.加快国家信息化项目建设。推进全员人口统筹管理、电子检务、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金审工程三期、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一期)、粮安工程危仓老库智能化升级等项目建设,与“8+N”朵云应用和基础信息共享库等进行统筹规划、互联互通,实现国家与地方信息系统纵向联通(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工商局、民政厅、粮食局等部门负责)。加快国家省院合作远程医疗试点、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应用等项目实施,推进信息技术在民生领域深度应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综治办、负责)。

  4.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按照国家部署,积极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加快银川、石嘴山、吴忠等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建设,推动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共享,2017年年底前,初步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向全区推行(自治区发展委牵头,各市、县(区)人民和自治区各部门配合)。初步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推进城市规划、市政管理、应急处置、综合执法等领域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县(区)人民和自治区有关部门配合)。

  1.统一公共信息服务窗口。依托中国•门户网站,整合各市、县(区)、各部门自建网站,2017年年底前形成全区统一的门户网站群,推动各级信息在一个网站公开(自治区办公厅牵头,各市、县(区)人民和自治区各部门配合)。依托中国•门户网站建成全区统一民生在线服务门户,逐步整合各级政务应用和智慧城市的便民信息服务,形成全区统一的网上公共服务入口,年底前初步实现“8+N”朵云和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统一受理、查询、反馈(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牵头,各市、县(区)人民和自治区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基于互联网的统一公共缴费平台,与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等进行对接,推动非税收缴费业务的网上办理(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各市、县(区)人民和自治区各部门配合)。

  2.搭建统一业务协同系统。按照“单点登录、全网通办”的要求,推进自治区“8+N”朵云数据共享、业务对接,凡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业务一律由政务服务平台面向受理,杜绝“二次录入”,实现“一网通办”(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牵头,各市、县(区)人民和自治区相关部门配合)。建设全区统一政务协同办公门户,初步实现自治区、市、县协同办公(自治区办公厅牵头,各市、县(区)人民和自治区各部门配合)。开展数字档案馆建设,与全区政务协同办公门户对接,推动电子文档收、管、存、用一体化管理(自治区档案局负责)。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逐步对接现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行业的各类执法系统,推进行政执法网上透明运行(自治区法制办牵头,自治区相关部门配合)。

  3.畅通多样化便民服务渠道。启动建设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热线,在信息惠民试点城市推进传统“语音服务”与“网络服务”无缝联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试点地区人民和自治区各部门配合)。依托微信、手机APP等便民服务新,提高公共服务响应速度。探索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引入“小事儿”等第三方便民服务平台,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办牵头,各市、县(区)人民和自治区各部门配合)。加强信息网格员服务队伍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开展动态信息采集,为社会提供零距离服务(自治区综治办牵头,各市、县(区)人民负责实施)。

  1.搭务大数据服务平台。2017年6月底前建成全区政务大数据服务平台,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信息共享、大数据分析等服务,作为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的总枢纽和各级政务数据的统一窗口,条件成熟后与国家共享交换和平台进行对接(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牵头,发展委配合)。2017年10月底前,建成市级政务大数据服务平台,为本区域政务部门提供资源目录管理和信息共享服务,并与自治区平台互联互通,或依托自治区级平台进行建设(五市人民负责)。

  2.加快基础信息共享库建设。完善提升人口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共享库应用服务,健全信息更新、数据比对、校验核对等机制,不断扩展数据种类,为各级政务部门提供统一、准确的基础数据服务(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分别负责)。启动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电子证照与各部门制证系统、行政审批系统等对接联通(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启动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共享库一期工程建设,推动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法人、企业(市场主体)法人单位的信息归集、共享(自治区工商局负责)。加快推进全区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共享库及经济发展动态监测共享平台建设,实现统计信息共建、共管、共享(自治区统计局牵头,自治区工商局、地税局、民政厅、编办、国税局等部门配合)。

  3.推动政务信息共享。依托政务大数据服务平台梳理各级政务信息资源,开展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2017年6月底前,汇总形成全区第一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目录(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五市人民负责)。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为基础,推进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无偿共享和业务协同,凡列入共享目录可通过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市、县(区)人民和自治区各部门负责)。以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为基础,依托全区政务大数据服务平台,逐步教育、科技、社会保障、旅游等领域的数据资源,不断提升的广度和深度(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办公厅牵头,五市人民和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

  1.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完善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服务功能和覆盖范围,2017年年底前实现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公共信用数据基本覆盖。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机制,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采购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培育1家以上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开展信用信息的社会化服务,促进信用市场发展(自治区发展委负责)。加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推动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共享和利用(自治区工商局负责)。

  2.推进商事服务便捷化。巩固扩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示等全程网上办理。实行电子营业执照,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领域的身份认证应用服务。企业名称库,实行企业简易注销,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自治区工商局牵头,自治区地税局、质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计局、国税局配合)

  3.开展政务大数据应用示范。依托全区政务大数据服务平台,在旅游、扶贫、规划、、气象等行业领域开展大数据综合应用示范,为扶贫攻坚、全域旅游、空间规划、公共安全、气象服务等全区战略规划、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自治区旅游发展委、扶贫办、规划办、、气象局分别负责)。积极争取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建设国家试点工程,推动医科大学总医院和信息企业合作共建“医疗大数据应用平台”,探索公共数据资源的市场化开发利用和运营服务模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医科大学总医院负责)。

  1.继续做大云规模。进一步扩大亚马逊AWS、云创公司、中兴通讯等已建数据中心规模,加快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等数据中心建设,争取2017年年底建成投运。积极拓展区内外云服务市场,争取将国家卫星遥感、通信、气象、数据云平台(灾备中心)、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系统地基信息港落户西部云。(中卫市人民牵头,自治区发展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信息化建设办、气象局等部门配合)

  2.推动信息产业协同发展。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的整体布局、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和空间连通,打造中卫-吴忠-银川-石嘴山云产业带,争取中卫市列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自治区发展委、信息化建设办负责)。聚焦云计算、大数据上下游产业,实施新一轮云计算、大数据产业链协同招商,吸引和培育上下游企业,尽快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市人民牵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探索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机制,数据红利,积极培育数据企业和新兴业态(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牵头,自治区发展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法制办、保密局等部门配合)。

  3.深化信息化和传统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广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年底前贯标企业达到50家,10家以上企业通过国家评定。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在机械、煤炭、电力、轻纺等行业开展7个以上试点示范项目,并在行业推广应用。建设1个以上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降低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成本(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采用市场化方式建立农业物联网应用平台,在全区5个农业科技园区,100个蔬菜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推进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建设200个村级益农信息社,推进线上线下农业融合发展(自治区农牧厅、科技厅负责)。支持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建设2个以上网络购物平台,1个以上社区电子商务平台。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动贺兰、灵武、青铜峡等示范县尽快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2017年底示范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30%以上,网络销售交易额同比增长35%以上(自治区商务厅负责)。

  1.推动跨境贸易快速发展。2017年底初步建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共服务系统,推进海关、检验检疫、边检、交通运输、海事等口岸管理和服务部门间的系统互联、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推动国际贸易各项业务的“一站式”办理服务,大幅提升通关效率(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委、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银川海关、检验检疫局、国税局等部门配合)。积极申报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鼓励我区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在丝沿线国家设立海外仓、分销中心。支持本地跨境电商平台做大做强,拓展境外销售市场(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委、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配合)。拓展跨境电商服务系统覆盖范围和交易规模,争取2017年年底前对接电商、物流、支付等企业10家以上(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

  2.深化中阿科技合作和信息交流。完善提升中阿技术转移综合服务系统,实现双方政策、技术、项目、人才等资源的信息共享和线家以上中阿协作单位、企业入驻,技术转移项目合同额达到1亿元以上(自治区科技厅负责)。支持区内企业面向阿拉伯国家拓展农业物联网、软件服务、云计算、“互联网+旅游”、智慧城市、卫星服务、智库等领域的合作(自治区发展委牵头,自治区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配合)。积极参与“一带一”检验检疫国际合作,启动中阿检验检疫信息平台建设,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标准、技术、法规等信息支持(检验检疫局负责)。

  3.举办中阿信息交流活动。举办“一带一”云计算技术运用展等活动,推介云计算、大数据、软件服务等信息技术服务,推动重大项目对接洽谈、落地实施(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信息化建设办、发展委负责)。加强中阿博览会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为各项活动提供高水平的信息服务保障,提升信息化建设的影响力(自治区博览局、信息化建设办负责)。

  1.提升通信网络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展互联网出省带宽,积极推动新型互联网数据交换中心建设,提升基础通信网络保障水平(通信管理局牵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加快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全区城镇家庭、行政村、公共服务机构和学校光纤覆盖,4G移动通信网覆盖乡镇、行政村及风景区和部分自然村(通信管理局牵头,基础电信企业负责)。加快完善党政专用通信基础设施,确保安全、可靠、高效运行(自治区专用通信局负责)。

  2.拓展政务网络覆盖水平。加快全区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和基层教育医疗机构接入电子政务外网,2017年底全区机关单位、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8%,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各市、县(区)人民牵头,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配合)。提升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推动市、县(区)部门和乡镇按需接入,完善提升视频会议系统,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做好电子公文可靠应用和标准化试点工作(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办公厅负责)。建设完善立法、法院等行业应用系统(自治区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高级法院负责)。推动行业专网向全区电子政务外网或内网迁移,提升网络使用效率和安全防护水平(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办公厅、信息化建设办负责)。

  3.构建全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提升全区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功能,加快云平台管理的智能化(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负责)。研究推动全区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与“智慧银川”等市级政务数据中心的互联互通,形成全区一体化的大数据中心,争取成为国家大数据中心的省域试点和重要节点(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党委网信办牵头,五市人民配合)。依托全区一体化数据中心,推动各级非涉密应用系统的集中部署,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各地人民和自治区各部门负责,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配合)。

  4.完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安全保障。积极推进相关立法,填补我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大数据发展的立法空白,明确信息共享的范围、方式、责任和程序(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法制办负责)。制订全区政务大数据服务平台技术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等标准规范,明确数据共享的技术架构和标准,争取国家在开展信息化标准试点(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牵头,自治区质监局配合)。建成全区统一电子认证系统,为电子政务应用提供统一的电子证书、安全认证等应用服务(自治区办公厅负责)。强化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安全保密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监测预警、保密检查、信息安全等级、通讯信息诈骗防范、国产密码应用等工作,促进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双轮驱动(自治区党委网信办、通信管理局、、保密局、密码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建设办等部门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要会同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发展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做好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考评等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全区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各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内容和责任分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分别于每季度末向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报送进展情况,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二)加强工作协同。各责任单位要加快推动任务落实,指导协调配合单位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完善配套的工作推进和保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级信息化项目审批部门要提升项目审批效率,会同财政部门在项目建设、系统运维等方面保障资金投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尽快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对各项重点工作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要会同自治区发展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探索开展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切实提高建设质量和应用效果。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要对各项重点工作的网络和信息安全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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