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粮食物流中心项目南通粮食物流中心信息化管理系统;

※发布时间:2016-1-6 9:54:4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南通粮食物流中心信息化管理(含市级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粮食物流中心项目已由南通市发展和委员会以通发改行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地方粮食储备库,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通市地方粮食储备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含市级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南通粮食物流中心信息化管理(含市级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包括粮食流通管理数据中心、市级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数字粮库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系统安全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云桌面系统等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详见《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

  工程地点:南通粮食物流中心(如皋市九华镇如海村)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满足主体工程总体进度,并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年月底前)完成安装调试。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包,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南通粮食物流中心信息化管理(含市级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包括粮食流通管理数据中心、市级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数字粮库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系统安全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云桌面系统等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若无特殊说明,以下—条资格条件,联合体之一满足要求即可)

  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获得工商部门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济实体,注册资金万元(含)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本金在万元(含)以上)。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或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无年度财务亏损,需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粮食信息化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合同价不低于万元的数字粮库案例并成功交付,需附项目合同及验收合格的相关证件;

  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大于两个;

  ()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粮食信息化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投标;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招标公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

  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南通资格后审专栏”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工农南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地方粮食储备库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唐闸镇河东南号地址:南通市小石桥金大厦A座304室

  联系人:顾鹤渔联系人:陆琴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15年8月5日

  1、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300万元,投标人报价低于投标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

  2、只有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才能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报价算术平均值×0.98。

  4、除计算错误可作修改外,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再作更改

  所有不可偏离指标均满足且60%及以上指标明显优于招标需求的,得7-10分;不可偏离指标满足且60%及以上指标与招标需求基本一致的,得4-7分;允许偏离的指标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低于20%的,得1-4分,超过20%的(含20%),得0分。

  1、在南通地区范围内设有专门售后服务机构的得2分(须提供在南通地区的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在南通地区的房产证明或租房证明),没有的不得分。

  2、有完善的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计划、有系统的培训计划及培训文档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3、承诺在接到召修信息后并在业主的时间内到现场提供维修服务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1、应急响应时间:发生紧急故障4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故障;2、一般故障处理时间:8小时内处理完毕;3、重大故障:48小时内处理完毕)

  4、质保期不少于三年,承诺质保期为三年的,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4分。

  1、企业获得3资信等级得3分,2资信等级得2分,资信等级得1分,无不得分。

  2、企业注册资金RMB300万元--500万元(不含500万元)得0.5分;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得1分;1000万元以上得2分。

  1、评标委员会计算各投标人技术标、商务标的总得分。

  2、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总得分有相同时,则确定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同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南通粮食物流中心信息化管理(含市级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粮食物流中心项目已由南通市发展和委员会以通发改行审[2013] 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地方粮食储备库,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通市地方粮食储备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含市级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南通粮食物流中心信息化管理(含市级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包括粮食流通管理数据中心、市级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数字粮库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系统安全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云桌面系统等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详见《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

  2.2工程地点:南通粮食物流中心(如皋市九华镇如海村)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满足主体工程总体进度,并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之前(2016年3月底前)完成安装调试。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包,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南通粮食物流中心信息化管理(含市级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包括粮食流通管理数据中心、市级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数字粮库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系统安全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云桌面系统等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若无特殊说明,以下3.5—3.10条资格条件,联合体之一满足要求即可)

  3.1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获得工商部门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济实体,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本金在300万元(含)以上)。

  3.5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或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无年度财务亏损,需提供201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8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粮食信息化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9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0投标人自2012年6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合同价不低于70万元的数字粮库案例并成功交付,需附项目合同及验收合格的相关证件;

  3. 11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大于两个;

  (2)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粮食信息化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投标;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1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招标公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

  5.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SPAN>)”“行业快讯南通资格后审专栏”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工农南150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地方粮食储备库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唐闸镇河东南74号地址:南通市小石桥金大厦A座304室

  联系人:顾鹤渔联系人:陆琴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15年8月5日

  1、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300万元,投标人报价低于投标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

  2、只有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才能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报价算术平均值×0.98。

  4、除计算错误可作修改外,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再作更改

  所有不可偏离指标均满足且60%及以上指标明显优于招标需求的,得7-10分;不可偏离指标满足且60%及以上指标与招标需求基本一致的,得4-7分;允许偏离的指标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低于20%的,得1-4分,超过20%的(含20%),得0分。

  1、在南通地区范围内设有专门售后服务机构的得2分(须提供在南通地区的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在南通地区的房产证明或租房证明),没有的不得分。

  2、有完善的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计划、有系统的培训计划及培训文档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3、承诺在接到召修信息后并在业主的时间内到现场提供维修服务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1、应急响应时间:发生紧急故障4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故障;2、一般故障处理时间:8小时内处理完毕;3、重大故障:48小时内处理完毕)

  4、质保期不少于三年,承诺质保期为三年的,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4分。

  1、企业获得3资信等级得3分,2资信等级得2分,资信等级得1分,无不得分。

  2、企业注册资金RMB300万元--500万元(不含500万元)得0.5分;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得1分;1000万元以上得2分。

  1、评标委员会计算各投标人技术标、商务标的总得分。

  2、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总得分有相同时,则确定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同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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