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物流装备> 文章内容

全面放开国内民航货运价格和部分客运价格

※发布时间:2017-6-22 19:33:4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 报道: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2014年11月25日,民航局、国家发展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4年12月15日起,全面放开民航国内航线货物运价,进一步放开相邻省份之间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短途航线旅客票价,由航空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等自主确定具体价格水平。对继续实行指导价的航线票价,改变监管方式,简化监管程序,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

  《通知》同时要求,航空公司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明码标价,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广大货主、旅客提供质价相符的航空运输服务。各级民航行业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国内航空运输价格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价格行为,航空运输市场价格秩序,切实消费者权益。

  此项措施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化民航价格,完善民航市场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促进航空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民航运输业发展,决定进一步完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开民航国内航线货物运输价格,进一步放开相邻省份之间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部分短途航线旅客运输票价(具体航线),由现行指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航空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等自主确定具体价格水平。旅客运输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目录,由民航局商国家发展委根据运输市场竞争状况每年调整、公布。

  二、对继续实行指导价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票价,由审批航线基准票价改为由航空公司按照本通知附件2《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基准票价定价规则》自行制定、调整基准票价。航空公司继续可以基准票价为基础,在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的浮动范围内自主确定票价水平。

  三、航空公司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明码标价,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广大货主、旅客提供质价相符的航空运输服务。在上述范围内制定或调整国内航线货物运价、旅客运输票价时,应通过航空价格信息系统抄报民航局、国家发展委。各级民航行业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国内航空运输价格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价格行为,航空运输市场价格秩序,切实消费者权益。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