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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侨益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申报不实违规进口菜籽粕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9-9-18 18:40:3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讯近日,长沙海关网站公布岳阳海关关于岳阳市侨益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申报不实违规进口菜籽粕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6月13日,岳阳市侨益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申报进口一批菜籽粕,报关单号为119,经营单位为厦门建发物产有限责任公司,申报货值为261902.16美元,运输方式为水运。海关发现该报关行误将商品进境关别外港海关错误申报成岳阳海关。经查,该报关行2019年以来因工作差错连续实施了3次申报不实行为,具体为报关单015进境关别申报错误,报关单112进境关别申报错误。季建业的情人周冰

  以上行为有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复印件、企业出具的情况说明、授权委托书、代理报关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十七条之,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长沙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岳阳市中级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关法》第九十、《中华人民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抵缴;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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